罗老师里面的“性同意”,本质是几个概念他给混一起了:
性共识:就是大家怎么认同过去发生的这个事情,这个大家不仅仅是参与活动的男男女女,还有法院系统,这个是分布式系统,拜占庭将军的范畴
床上预言机(Oracle):线下发生的事怎么进记录?没有预言机无法判断胁迫同意之类的问题。
性授权生命周期管理:当时同意了,后面不同意,这个就是典准入验收、运行监控、一键撤权,
性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这些原理,如何安全,文明,有序施工,实现“高高兴兴交欢来,安安全全回家去”
但是所有概念,最后都指向一个明确结论:要满足法律上的性同意,性活动必须多P,必须公开化,必须离散化,这几个是性同意的自然必要条件。不是靠任何辩论能避过去的。
接下来我们对这几个方面进行一个简单的回顾:
拜占庭将军问题
在密码学与分布式网络里,这个叫极端拜占庭将军问题(Byzantine Generals Problem):
几个将军各带一支军队包围了一座敌城。他们想打赢,唯一的条件是所有人统一步调:要么全部一起冲,要么全部一起撤。只要有人冲、有人撤,冲进去的就会被全歼。
大家只能靠通讯员互相送信投票,但要命的是:里面有叛徒。叛徒会两头骗:给想冲的人说“我也冲”,给想撤的人说“我也撤”,故意把所有人坑死。拜占庭将军问题就是:在明知有人会说谎、甚至信息可能丢失的情况下,其余的好人怎样才能达成一致的行动?在性活动中,这就是一致性同意么。
这个是有明确数学原理的,根据 Leslie Lamport 1982 年证明的拜占庭容错定理(BFT):
在异步非加密网络中,要在存在 个恶意节点(说谎、翻供、恶意诬告或伪造指令)的情况下达成全网共识,节点总数 必须严格满足:
换句话说,恶意节点数必须严格小于全网总节点的 。
如果法律系统希望在允许 1 个节点恶意翻供/诬告( ) 的前提下依然达成事实共识,整个性活动的法定作业人数必须 4P 起步();
如果要容忍情侣两方串通起来搞仙人跳或者互相甩锅( 个恶意节点),那对不起,必须 7P 起步(),6P 都不行,6 个人在数学上直接停机;
而现实中男女两个人关起门来( ),在缺乏可信预言机(Oracle)接入的封闭孤岛里,容错上限直接跌为零。一旦其中 1 个节点出现拜占庭行为,全网共识在数学上被证明为彻底无解。
采用数字签名,可以降到, ,也就是3P,或者5P,数字签名对于减少人数有帮助。特别是群P的时候,效益明显,但依然至少需要3P以上
所以法学界与立法者如果真想把‘单凭口头陈述认定同意’的流程跑通,建议先把刑法里的法定作业人数底线修改一下:严禁 2P 违章操作,全面推广 4P 及以上法定共识组网;或者在房间四个角部署基于 Raft/PBFT 协议的公证见证人节点。”
基本特点和推论:
法律要求性行为必须离散化
这个恐怕是隐藏的最深的一点(写之前我也没想到),就是要想达到法律的性同意,那就必须离散化性行为,连续性行为无法被认证(就是把整个过程分成一截截的。每一段之间必须要有检查,中止节点。一个很长的法式深接吻?——那不行,你需要每一个双方都同意的握手区间停下来,比如5秒钟,然后进行校验。
性同意本质是异步的
法律上的“性同意”本质是异步的,卧室里是同步的:信号实时传递、可以超时判断,(但是它也可以能异步的,比如醉酒)。但法官不在现场,他看到的一切,都是事后通过陈述、证据不定延迟地传过来的。他无法区分"这件事没发生"和"这件事发生了,但没有留下证据",这正是异步模型的核心困境:分不清是节点没发消息,还是消息还没到。
口供对口供 = 三将军一叛徒,数学上无解
如果没有签名,法庭就退化成了口头消息模型:
节点数 N = 3:双方当事人 + 法官
可能说谎的 f = 1:至少一方有可能不说实话
口头消息要求 N ≥ 3f+1 = 4
3 < 4,无解。
这恰好是 Lamport 论文里专门拿出来证明的经典反例:三个将军、一个叛徒、只有口头消息,忠诚的那个将军在原理上无法判断另外两个人谁在撒谎。法官就是那个忠诚的将军。"口供对口供说不清"不是法官能力不够,而是这个信息结构下,问题本身就不可解。
一个必须结束、但信息又不足以保证正确的系统,只能靠预设一个默认值。法律系统的默认值就是女性说了算,本质是在遮盖他们对这个问题的无能。
撤销 vs.“不认账”
好了,了解了基本数学原理,解决了“背叛撒谎问题”,但是这个不是“性同意”得完整解法,还有另外一个经典问题需要解决:
女性是否可以撤销性同意?
在分布式系统里面,“撤销”和“回滚”是两个不同得概念,
撤销:往日志里追加一条 Revoke,从此刻起状态变为 DENY。这是向前的状态转移,已提交的历史不变。撤销是面向未来的
回滚:把已提交的条目改掉或作废,相当于回过头宣布"之前那次同意无效"。
答案是,在这个场景下,只能撤销,无法回滚,多P共识算法记录保证了log无法篡改,但是撤销问题不是拜占庭能解决得,所以针对这种无法回滚得操作(比如炮弹发射出去就无法撤回)这个就需要工程行业得保证了:
性同意工程学框架(Sexual Consensus Engineering)
当前法律的思路是:你随便弄,弄错了我就要惩罚你,把你关起来。这简直是违反了工程质量管理的每一条原则。这和“进现场安全帽可以随意不戴,被东西砸死算你倒霉”有什么区别??。戴明说过:系统事故94%都是系统的问题,就是法律系统的问题,94%问题你不解决,惩罚个人有用么?
ISO 9001:2015 第 8.5.1 条的 f)项早就对此下了规范:对于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如果其输出无法通过后续监视或测量来验证,就应确认该过程具备实现预定结果的能力,并定期重新确认这种能力,所以至少应该有这些规范:
性同意国家标准(原则,术语,测试方法等)
完整实施安全规范,包括不限于:
ISO 9001质量管理
ISO 45001(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ISO 31000 风险管理
IEC 61508(GB/T 20438)功能安全:
ISO 12100 机械安全
这些安全质量规范提供了一整套体系,保证流程有人执行、有记录、能改进(自然就很难诬告了),其中包括不限于:
安全操作手册(最好每年出一版)
对相关人员(处男等)采取培训,要求持证上岗,并且由老司机指导多少小时才能单飞
年度培训,考核
性同意模拟仿真平台(Matlab被禁了,开源?),进行失效分析,探测安全包线
在关键场所贴标签
遥测遥感遥控,智能体实时人脸识别,活动检测,轨迹分析,碰撞检测,温度感应,出现问题及时报警(激光雷达应该用不着,可见光人眼即可)
急停按钮(比如套上脚环,一旦不同意,一拍红色按钮立刻电击之类)——此功能争议较大,AI们都不认同,见下:
以后男女交往之前,必须拿出ISO 9001认证证书,确保安全生产,如果还有安全事故,这样才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下是借用工程原则提出的设计意见,AI 的相关评估
方案
工程评价
更严谨的实施方式
国家标准、安全手册
有实际价值
明确适用范围、同意的对象、撤回方式、暂停条件和调查程序;每年评审可以,不必每年为改版而改版
培训、考核、持证
培训有价值;证书作用有限
考核识别边界、处理不确定性、响应拒绝的能力。“教员带飞”改为情景模拟,经验和证书均不产生他人的许可
双钥匙、Go/No-Go
很适合这个类比
**开始需要各方同意,停止只需任一方提出。**不需要机械地同时转钥匙
死人开关、持续使能
原理可以借鉴
强调同意可持续撤回;不能把“按钮一直按着”作为充分证明,更不能把“没松手”解释成无条件许可
上锁挂牌
可借鉴个人控制权
一方设定的边界不得由另一方取消;不宜把工业检修程序直接搬过来
急停按钮
可作为辅助沟通工具
应容易触发、明确反馈、无须解释理由;不能替代口头拒绝或其他停止信号
电击脚环
应否决
引入新的伤害风险,还存在误触发、失效和被滥用的问题;没有建立可靠、安全的停止机制
IMSAFE 状态自检
可作提醒
关注清醒程度、理解和表达能力;不能把航空检查表直接变成同意能力的法律判据
仿真、FMEA
值得保留
验证流程遗漏、错误放行、停止失效和错误重启;不能通过仿真证明某个人内心同意
标签、入口提醒
辅助措施
可以帮助理解规则,但不能据此认定“已经提醒,所以责任全在对方”
遥测、监控、记录
必须限制用途
可以辅助沟通和提供部分证据;不能以心率、表情或生理反应自动判定同意,也不能承诺防止诬告
附:罗翔演讲/法律系统的评估
我把罗翔关于《罗翔:即便他真诚地认为“不等于是”,法律也要抛弃这种花花公子式的哲学 | 一席第823位讲者》 - 知乎 的内容通过工程手段进行了核查,结论是这样的:
模块 / 议题
罗翔的法学论述
现代系统工程 / 分布式架构解法
状态评估
滥用职权强奸(师生/医患)
创设 16 岁特殊职责保护,认定同意无效
共模故障隔离(Common-Cause Failure):天然存在从属控制的节点,输入信号直接置为不可信。
轮子早已造好(法学只是迟到了几十年)
捡尸 / 迷奸
肯定性同意可作为补充,不能反抗即违背
死人开关(Dead Man's Switch):节点离线,Keep-Alive 超时,直接触发 Fail-Safe 熔断。
轮子早已造好(基础的离线看门狗)
从反抗说到“No means No”
逐步抛弃受害者身体反抗要求,尊重语言拒绝
安全联锁(Interlock):任一传感器返回 Deny,立即断开执行回路。
轮子早已造好
“同意是纯价值判断,非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