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闻 #诈骗案 #芹苴 #跑工作
10月9日,越南芹苴市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对黄清辉(Huỳnh Thanh Huy,1999年生,芹苴市胡德健社人)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临时拘留,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刑法》第174条第3款)。
据调查,2026年6月,黄清辉在Facebook上发现求职帖子后,主动留下电话号码接触有求职需求的人员,冒充招聘人员。他声称公司有信用卡优惠政策:2000万越南盾对应1年期、3000万对应2年期、4000万对应3年期,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万,最长10年。他承诺4个月内退还所缴款项,条件是承诺在公司工作至少等于所选期限的时间。
为建立信任,黄清辉还创建了一个Zalo账号冒充公司经理,亲自联系并确认自己编造的招聘信息和优惠政策。随后,他要求受害者提交材料、转账,理由包括办理材料费、邀请公司领导、定制制服和开设信用卡等。3名受害者信以为真,共向黄清辉转账2.6亿越南盾。收到钱后,黄清辉未履行任何承诺,将全部款项用于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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