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至落马前三月 广西原副主席彭晓春受贿 2.63 亿获死缓
新闻来源: 财新网
关键词: #反腐败 #司法判决 #地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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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中院一审宣判, 广西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因受贿 2.63 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追缴在案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 经审理查明,2006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 3 月, 彭晓春利用担任柳州、贺州、百色等地多个职务便利, 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项目核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 2.63 亿余元。
📉 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但因存在犯罪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绝大部分受贿事实、重大立功、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 现年 64 岁的彭晓春系中共二十大后广西落马的第 5 名省部级高官, 此前张秀隆、秦如培、周家斌、蓝天立已先后被查, 五人均被认定受贿超亿元, 构成「亿元贪官俱乐部」, 秦如培、唐仁健受贿金额均逾 2 亿。
👤 彭晓春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官宣被查, 与共事近三年的广西政协原主席蓝天立被查仅相差一个月, 二人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前后脚发布, 均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大搞权钱交易, 相关问题均已移送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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