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营销新规落地满两周,基金大V带货模式彻底退场
10月14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已满两周。新规明确,除金融机构、合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其他主体不得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彻底终结公募基金财经大V的“带货”商业模式,行业营销生态迎来全面重构。
新规落地后,公募行业已全面暂停与各类财经大V的商业合作。多家基金公司完成合规自查与政策学习,调整对外传播布局,一方面公示抖音、腾讯、小红书等合规合作平台,规范线上营销渠道;另一方面发力自营阵地,将投教内容、产品介绍转移至官方APP、公众号、投资者社群等自有渠道。
监管层面持续加码,北京、上海证监局相继发文,从合作主体、存量整改、平台管理等方面细化监管要求,划定清晰业务边界。
行业大V加速分化转型,部分持证博主入职持牌金融机构延续业务;无资质博主关停基金推荐内容,转向付费课程、私域粉丝社群、线下实体等全新变现路径。业内表示,新规净化行业生态,合规投教将成为未来基金营销与内容创作的核心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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