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新规,明确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发展目标
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清晰划定未来数年国内内河航运绿色转型发展路径,明确阶段性量化发展指标。
方案提出,2028年将实现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的核心目标。细分品类来看,电动运输船舶保有量将突破1000艘,甲醇动力船舶超100艘,电动公务船、港作船等功能性船舶数量也将显著增长,实现新能源船舶全场景示范落地。
配套基建方面,届时长江干线将全面贯通甲醇加注服务,长三角水网区域船舶充换电设施实现网络化覆盖。国内将重点打造长江、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绿色航运通道,建成长三角船舶电动化先行示范区,累计形成3000公里零碳水路运输通道,全面提速内河航运绿色低碳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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