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巴基斯坦伊斯兰堡地区刑事法院宣判一起命案,法官穆罕默德·阿夫扎尔·马乔卡作出判决,被告人杨国轩因杀害朱新亮被判处死刑。
法庭裁定,杨国轩须向死者家属赔付100万卢比赔偿金,若无力支付,将追加6个月监禁;其非法侵入住宅罪名成立,被判处7年苦役并处罚款10万卢比。
该案于2024年在桑巴尔警察局立案。两名中国男子在公寓内发生冲突,杨国轩开枪杀害对方。监控捕捉到公寓内枪声,警方随后迅速抓获嫌疑人。
被告人可上诉至伊斯兰堡高等法院,死刑判决须经高院确认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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