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安专群122纠纷案件解读
纠纷原因:双方对于渠道是否能使用协商不一致
纠纷判决详情:供方为渠道提供方,需方为渠道使用方,双方确定的规则是:供方提供4个上粉渠道给需方,并且教会需方如何使用该渠道打粉,里面有什么技巧,并没有确立:每个渠道最少保证打多少粉?粉的质量如何?
双方起争执为:需方觉得供方提供的第3个打粉渠道,上粉太慢,没有效果,属于无效渠道,第4个渠道需要私人微信,养号太慢,无法尽快测试但是规则没有明确规则,上粉快慢,针对于渠道的问题,所以纠纷这边协商方案一为:渠道一和渠道二无争议,属于有效渠道,渠道三和渠道四,合并为一个渠道,供方再提供一个新渠道给需方,交易便完成!
但是供方在后续使用渠道1时,测试账号其中之一被渠道清退,需方觉得供方操作的,不愿意在与供方进行交易,但是经过纠纷查明,需方无法操作渠道,并且供方关于渠道的技术链接技巧都已经交给需方,之前的测试和使用都没有问题,所以渠道一争议驳回!
不过需方因为渠道一的问题,不愿意在跟供方交易,不接受新渠道的提供,属于单方面违约,所以该新渠道的押金扣半给供方处理!
纠纷判决结果:供方一共提供4个渠道,每个渠道4万,总款16w人民币,需方已经提前给过6万人民币,专群上押为13688u,按照上方的纠纷分析判决:需方下押10688u,剩余3000u退还给供方!手续费双方共同承担!
纠纷时间: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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