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逆向行驶 #法律判决
2026年10月9日,北曼谷地方法院判决77岁帕瑶女士逆向行驶案。她驾驶奔驰车在曼谷维帕瓦迪路逆向,被判违反《陆路交通法》第43条(8)项和第158/1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罚款8,000泰铢,暂停驾照6个月,并没收车辆。鉴于她当庭认罪,刑罚减半,改判1个月监禁和4,000泰铢罚款。鉴于其无重大不良记录,法院决定监禁暂缓执行,缓刑2年。缓刑期间,须接受1年监管,定期报到3次,完成12小时社会服务。未缴罚款将按《刑法》处理。案件源自2026年9月7日车辆逆行引关注,检察官于9月9日提起公诉。该案提醒公众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危害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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