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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将入职的人选:部分中籍面试官在面试时“口头承诺”能让人选入职的时间日期,由于其实都是未与负责办理人选入职事务的菲籍HRBP先进行日期上的确认,因此人选实际能入职的“预估日期”,要以后续HRBP告知以及正式offer上注明的内容来作为主要参考,(然而这个offer上注明的入职日期,也会因人选自身行程变动、后勤视实际情况安排流程、体检报告出现状况等问题,而或多或少会有所变更),因此实际的入职日期若是提前或顺延offer的日期1-2天或是数天,都是属于“正常情况”,而不是面试官、领导、或是公司方面“违背对人选的承诺”,如果要因此感受到很不满或甚至要说是“欺骗”,请去找一般“正常”的低薪低待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