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柬埔寨内政部公布9月份全国刑事案件打击情况。警方在一个月内共阻止、查处和侦破205起刑事案件,逮捕315名嫌疑人,相关案件已移送法院依法处理。
从案件类型来看,盗窃和暴力犯罪最为突出。其中,盗窃案多达91起,暴力案件64起,两类案件合计155起,占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三左右。
其余案件还涉及诈骗、抢夺、抢劫、强奸、谋杀、非法使用武器和过失致人死亡等犯罪,涵盖多种刑事案件类型。
这些案件分布在首都金边及全国20个省份,包括西哈努克省、柴桢省、干拉省、班迭棉吉省、马德望省、暹粒省、茶胶省、贡布省、菩萨省、桔井省、蒙多基里省、磅士卑省等地区。
此次打击行动从国家警察总署延伸至各省市警察机构和基层派出所,涉及全国多个地区的刑事犯罪调查、抓捕及案件移送工作。
按照柬埔寨刑法,普通盗窃和诈骗罪可判处6个月至3年监禁;涉及暴力等严重情节的盗窃罪,可判处3年至10年监禁。故意杀人罪可判处10年至15年监禁,预谋杀人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