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闻:https://t.me/CE_Observe/15540
拓展阅读:
「2018 年 3 月,朱某(另案处理)成为北京佰策公司(另案处理)法人,负责公司经营,并先后招募...(均另案处理)等人研发“拉活产品”。后北京佰策公司从上海升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阿咕吖传媒有限公司等广告代理公司承接“拉活”业务,并与 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及被告单位 深圳致璞公司 等 手机商 合作开展“拉活”业务。」
其中,珠海市小源科技为「信析宝」开发商,该公司提供手机短信解析业务(见 https://t.me/UntitledGroup/62965 )。
而 珠海市小源科技 又为 北京佰策公司 股东。
珠海市小源科技合作厂商包括二十余家手机厂商,如「小米、华为、魅族、三星、锤子、努比亚、360」等。
而北京佰策公司合作厂商则包含了数家 App 厂商,如「支付宝、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头条、快手」等。
大概是 App 有用户活跃度的要求,通过这种方式提高用户活跃度和广告展示率?
引用:
1. 判决文书 (2020)浙0782刑初844号
2.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1221213726/http://www.baice100.com/
3. http://www.bizpo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