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马来西 亚柔佛州新山——遣返被拘留人员是马来西亚移民局柔佛州分局旗下北干那那移民拘留中心(Depot Imigresen Pekan Nenas)的主要工作之一。该中心持续开展遣返行动,确保已经服完刑期的被拘留人员不再继续滞留马来西亚。
2026年10月第一周,北干那那移民拘留中心共遣返130名不同国籍的被拘留人员,将他们送回各自的原籍国。
此次遣返人员的国籍及人数如下:
- 印度尼西亚籍:102人
- 印度籍:10人
- 孟加拉国籍:9人
- 中国籍:3人
- 新加坡籍:2人
- 肯尼亚籍:1人
- 摩洛哥籍:1人
- 斯里兰卡籍:1人
- 也门籍:1人
所有被遣返人员均通过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及第二航站楼(KLIA 1、KLIA 2)、斯都浪海边渡轮码头(Terminal Feri Stulang Laut)以及苏丹依斯干达大厦(Bangunan Sultan Iskandar)等口岸返回原籍国。
关于遣返费用,移民局表示,相关人员的返程机票费用主要由以下渠道承担:
1. 被拘留人员的个人积蓄;
2. 家属提供的资助;
3. 在部分特定情况下,由相关国家的大使馆承担返程机票费用。
此次遣返行动是在所有被拘留人员服完刑期后进行的。他们此前因涉及多种违法行为而被判刑或受到处罚,相关法律包括:
- 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574号法令);
- 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234号法令);
- 1959/63年《移民法》(第155号法令);
- 1963年《移民条例》;
-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移民局表示,所有被遣返回原籍国的人员均已被列入该部门的黑名单,并将在规定期限内禁止以任何目的再次入境马来西亚。
对于遣返事务,包括购买机票等相关手续,公众可前往北干那那移民拘留中心设立的服务柜台办理。移民局强调,相关服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柔佛州移民拘留中心记录与遣返部门(Unit Rekod dan Pemindahan DIPN),联系电话:07-6993540;也可通过在线咨询系统(SPO)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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