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联酋生活、却主要靠巴基斯坦市场赚钱的社交媒体博主,可能要面临一项新的税收。
巴基斯坦近日推出针对社交媒体内容创作者的新税制,规定即使创作者本人不居住在巴基斯坦,只要其制作的社交媒体内容主要面向巴基斯坦用户并从中获得收入,也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
这意味着,一些生活在迪拜、阿布扎比等海外城市的巴基斯坦网红,也可能受到影响。
超过5万用户,就可能触发征税
这项新规由巴基斯坦联邦税务委员会正式公布。
不过,并不是所有社交媒体创作者都会立即被征税。根据规定,只有当创作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面向的用户数量超过5万人,相关税收规定才会开始适用。
税务部门将根据创作者通过所谓的“有偿社交媒体内容”获得的收入计算税额。
简单来说,只要社交媒体内容能够产生收入,无论收入以什么形式获得,都可能被纳入计算范围。
YouTube每1000次播放,按0.7美元计算
巴基斯坦税务部门还对社交媒体收入制定了具体的计算标准。以YouTube视频为例,目前规定的收入标准为:每1000次观看收入0.70美元,约合195巴基斯坦卢比。不过,税务部门表示,这一标准未来可能进行调整。
这里涉及一个社交媒体行业常见的指标——RPM(Revenue Per Mille)。
RPM指的是内容创作者或网站运营者每获得1000次观看或展示后,预计能够获得的收入,是衡量网络内容商业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
按照目前巴基斯坦税务部门设定的标准,创作者的社交媒体收入将以这一指标作为计算基础。
最多只能扣除30%的运营成本
除了收入计算方式之外,新规还对创作者可以申报的支出进行了限制。
巴基斯坦税务部门规定,可计入扣除范围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总收入的30%。
也就是说,创作者并不能将所有制作内容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全部从收入中扣除。
对于一些需要承担摄影、剪辑、场地、设备、团队以及其他运营成本的专业创作者来说,这一规定可能直接影响最终的应税收入。
不仅要交“社交媒体税”,还要交所得税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规并不意味着缴纳社交媒体相关税款后就“一税了之”。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内容创作者还需要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将按照与社交媒体税类似的计算方式,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计算。
同时,创作者还必须在每个纳税年度提交的所得税申报表中特定栏目中,申报相关收入。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收入低于按照新规计算出的应税收入,相关税务专员可以对其纳税申报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税法追回应缴税款。
为什么人在海外也可能被征税?
这项新规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征税对象并不局限于居住在巴基斯坦境内的创作者。
巴基斯坦税务部门对“社交媒体平台”的定义,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其主要功能是让用户进行互动并分享用户生成内容,而这些用户参与行为能够产生经济价值。
而所谓“有偿社交媒体内容”,则是指:任何能够以某种形式产生报酬的内容。因此,关键并不完全取决于创作者住在哪里,而在于其内容所面向的市场以及由此产生的收入。
这也意味着,一名巴基斯坦人即使长期生活在迪拜,只要其社交媒体账号主要面向巴基斯坦用户,并从这些用户和相关市场中获得收入,就可能落入新规的征税范围。
海外网红被征税,已经越来越常见
事实上,针对海外社交媒体创作者征税,并不是巴基斯坦独有的做法。
随着TikTok、YouTube、Instagram等平台不断发展,网红经济已经形成了规模庞大的跨境商业市场。
创作者可能住在一个国家,平台公司注册在另一个国家,而粉丝和广告收入又来自第三个国家。
传统税收制度面对这种“人、平台、粉丝和收入全部跨国”的商业模式,也正在不断调整。
巴基斯坦此次出台的新规,本质上也是在尝试解决一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在海外,却一直通过本国市场赚钱,那么这笔钱到底应该在哪里纳税?
对于生活在阿联酋的巴基斯坦内容创作者而言,这项新规尤其值得关注。
因为迪拜本身就是全球重要的社交媒体和内容创作中心之一,聚集了大量来自南亚地区的网红、博主和数字内容创业者。
今后,对于那些人在阿联酋、粉丝却主要来自巴基斯坦的创作者来说,除了考虑流量和商业合作之外,恐怕还需要认真研究自己的跨境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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