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闻 #诈骗案 #广南省 #投资骗局
10月9日,越南广南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对裴氏妙美(Bùi Thị Diệu My,1989年生,广南省Đăk Hà社人)作出起诉决定并执行临时拘留,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刑法》第174条)。
据调查,因需偿还债务和个人消费,裴氏妙美提供关于农产品经营的虚假信息,承诺高额利润以从多人处筹集资金。为建立信任,初期她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随后,她侵占了多人的钱财,总额超过28亿越南盾。广南省公安厅调查机关正在扩大调查,并呼吁受害者联系广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科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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