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闻 商场男厕侵害18岁少女 71岁老翁不认罪1.4万保外
(槟城6日讯)71岁华裔老翁蔡清成(译音)涉嫌在新关仔角一间购物广场男厕内强奸及对18岁少女进行违法自然性行为,今日在乔治市地庭面对两项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总额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
首项控状指他于10月1日下午4时30分在男厕内强奸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第二项控状指他强行将生殖器放入受害者口中,触犯第377C条文,罪成可判5至20年监禁及鞭笞。
控方建议每项控状1万令吉保释金,并附加不得骚扰证人及受害者、每月到警局报到、交出护照等条件。被告律师求情称被告年迈失业、患糖尿病,靠儿子扶养。法官批准每项7000令吉、总额1万4000令吉保外,须一名本地人担保,并遵守附加条件。案件11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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