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闻 新山一名26岁无业男子巴拉姆斯瓦拉因出示虚假付款收据欺诈电子召车司机莫哈末费尔道斯,10月1日在新山推事庭认罪,被判监禁5天及罚款3000令吉,刑期自本周一被捕日起计算,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一个月替代。
控状指被告于9月17日在柔佛再也花园一间酒店,不诚实地诱使受害者相信其付款收据为真,使受害者误以为款项已付清,进而退还多馀款项。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罪成可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案件主控官为阿妮斯莎菲卡,被告律师为巴拉加古纳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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