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闻 亚庇高庭9月29日裁定一名无证外籍男子贩运1166.22克冰毒表面罪名不成立,逃过死刑,无罪获释,但因无合法证件被令移交移民局处理。
高庭司法专员达央艾琳纳莉莎裁决时指出,控方无法证明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被告无需抗辩。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10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古打毛律旧镇大巴刹前停车场贩运1166.22克冰毒,触犯1952年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罪成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至少15下鞭笞。控方传召5名证人,由副检察司沙米拉卡利利主控,辩护律师为爱德华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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