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闻 泰国法院9月28日判处27岁男子颂15天监禁、罚款5000泰铢,缓刑1年并接受缓刑监督,没收涉案水上摩托。颂在洪水期间驾驶水上摩托激起波浪,导致新碧武里路一带民宅围栏受损。
玛卡森警察局调查员当天将颂移交第二区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向帕那空北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其与他人合谋在公共场所对他人造成困扰。被告认罪后,法院依《刑法》第397条第2款及第83条判处1个月监禁、罚款1万泰铢,因认罪减刑一半至15天监禁、罚款5000泰铢,监禁缓期1年,接受1年缓刑监督,须报到3次并完成12小时社会服务。不缴罚款按《刑法》第29、30条处理,水上摩托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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