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稿:本人悔过。近日约技师晚餐,对方提及玻尿酸花费三四千元,索要三千元报销。我起初拒绝,对方降至两千元,要求现金并担心被查。因对方住所远且刚做完医美,我预订酒店供其休息。
该女子约二三十岁,卸妆后腹部有剖腹产疤痕,轻微下垂,缺乏运动痕迹,非我偏好。因酒精过敏,我仅进行十分钟即因身体不适中断。
次日清晨,对方熟睡。我反思此为嫖娼而非情感互动。两千元加四百余元餐费,未达成目的,纯属损失。我取走一千八百元,留二百元房费后离开。承认行为失当。
✅ 投稿 @kk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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