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下旬,本人赴吉隆坡旅游,暂住本地朋友处。数日后,疑似因住所被举报,本人在睡眠中被执法人员惊醒。执法人员未开启记录仪、未出示证件及警号,仅口头自称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现场四名人员骑摩托车抵达,态度强硬,进入室内后要求当事人下蹲并直接手铐。
室内仅有手机,无电脑。当事人签证正常,但执法人员声称其中国护照为伪造。执法人员使用当事人手机浏览中文赌博网站,拍摄当事人手持手机照片,强行认定涉嫌赌博并添加罪名。
检查行李箱及保险柜发现现金、金项链、手表等贵重物品后,执法人员故意声明:“你们都看见了,我们没有碰你们的贵重物品。”
现场执法人员人手一台苹果17或18系列手机,部分人员持有两三台。期间,有人通过视频通话对准当事人面部拍摄并大笑。一名头缠穆斯林头巾的女性执法人员在住处内做手势自拍。
从下午至次日凌晨两点,当事人被移交警察总部,转送至曾江拘留所,更换囚服,与本地及外地囚犯混押,大部分囚犯涉及毒品犯罪。
当事人随身携带存放于寄存柜衣物中的现金全部被转移。
拘留所内服务高额收费:一包低价香烟350马币,一瓶矿泉水100马币,手机联系外界一小时500马币。另有套餐:含外卖、两包香烟及一小时手机使用权,总价5000马币。
拘留所实行三班制,换班前要求囚犯全裸检查香烟,所有香烟被收缴供下一班次销售获利。
每日上午,执法人员用长链手铐束缚当事人,令其赤脚行走于暴晒的柏油路面。随后被带上高温囚车后厢,运往警察总部,数十人被关押在面积仅十余平方米的笼子里,直至下午五六点,空间狭小无法坐下。
笼子位于办公室排风扇处,执法人员故意喷洒劣质香水。在此发放午餐,中国公民基本拒食仅饮水,如厕取决于执法人员意愿。
执法人员不定期带当事人上下囚车仅为拍摄视频。白天囚车尾部高温,当事人被迫长时间滞留。
傍晚返回拘留所时,特意选择交通高峰,前方警车开道,后方囚车跟随,全程鸣笛。此举营造执法人员繁忙假象,使当事人显得如同重刑犯。
拘留所内,十几人共睡几平方米硬板床,需脚踩头部方能入睡。部分牢房空间大却仅住一两人,分配不均,住人少房间需额外付费。
缺乏牙刷、肥皂,如厕需用水冲洗。衣物汗渍异味且不允许更换。电风扇运行两小时休息三小时,夜间难眠。唯一可食用食物为面包。
共计拘留十一日,经法院审理,缴纳罚款后获保释。返回住处发现住所被彻底搜查,行李箱内较好牙刷不翼而飞。所有衣物口袋被翻检,带锁物品被强行破坏,穿过的T恤和拖鞋被带走。损失估算约32万马币。
客厅留有食用后的食物包装。请问,马来西亚警方在他人居所搜查时,是否应注意卫生规范?
该国政府部门腐败严重,缺乏规则与法律约束。看守所内,付费可获得违禁品,狱警会单独安排房间供吸食。法院外临时铁笼内,本地人员亦聚集吸食大麻。
一个涉毒现象普遍的国家。行为失范却仍试图维持表面程序,令人深感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