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为跨国诈骗团队洗钱,两名19岁和27岁的马来西亚男子以及两名19岁和20岁的新加坡男子将分别于于今天和明天被控上法庭。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昨晚(15日)发布的文告,警方前天(14日)接获情报,得知一名27岁马来西亚男子按照诈骗团伙的指示入境新加坡,向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和金条。
来自网路指挥处、警察行动指挥中心、兀兰警署以及移民与关卡局的人员随即展开联合行动。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另一名19岁的马来西亚男子也曾在新加坡,并曾向诈骗受害者收取黄金和珠宝。两人随后被捕。
在持续16小时的行动中,警员查出并捣毁一个协助诈骗集团洗钱的新加坡网络,并逮捕两名19岁和20岁的新加坡男子。
两人涉嫌从“钱骡”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再在犯罪网络内部转交。
初步调查显示,4人涉及的洗钱金额至少30万新元(约95万6149令吉20仙),款项来自新加坡的受害者。4人将在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下被控。
警方表示,严正看待任何涉及诈骗的行为,并将依法处置违法者。诈骗集团成员或招募者一旦罪成,将面对至少6下、最多24下的强制性鞭刑;协助诈骗分子清洗诈骗所得的“钱骡”,则可能面对最多12下的鞭刑。
( 时报小编 ——来源:@HrShib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