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集纪录片《缅北电诈覆灭纪实》10月5日至7日,每晚18点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当晚央视新闻频道21:30分重播。
该片由公安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全面展现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犯罪专项工作,彻底铲除缅北“四大家族”等犯罪集团的艰苦历程和显著成效。
第一集《利剑出鞘》,独家曝光缅北电诈完整黑暗生态,直击犯罪团伙的嚣张本性与诈骗窝点的残酷真相。
第二集《犁庭扫穴》,重点聚焦面对犯罪分子盘踞境外、为祸一方的违法犯罪事实,中国司法机关打破地域阻隔、突破执法壁垒,跨国追凶的幕后故事。
第三集《共筑天网》,聚焦跨境反诈纵深治理新格局。从中缅木姐联合行动,到中缅泰三国联动清剿妙瓦底窝点,跨境打击持续升级。中国政府发起成立由46个国家参与的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以大国担当联动全球执法力量,织密反诈天网,从根源上铲除跨境电诈滋生土壤。
据公安部此前消息,2023年7月起,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其中,2026年1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0月以来,我国电诈案件发案数连续11个月同比下降。2026年上半年,电诈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5.6%,见面劝阻群众292.6万人。
料送交43家驻泰使馆。这些企业拥有来自48个国家的外籍董事或股东,当局此举旨在排查可疑的人头代持安排。
这批档案涵盖存在外资持股、外籍管理人员的企业。官方表示,这项举措是为支持合法外商经营,同时打击规避泰国法律的代持架构。
商业厅向43家使馆移交企业记录:
泰国商业发展厅将企业资料交给驻泰的43家使馆。使馆将协助督促本国投资者遵守泰国法律。商业厅称,目的是保障守法外商在泰正常经营。档案对象为存在外籍董事、外籍股东的企业。
按外资占比对企业分类:
资料按照外资持股比例分成三类:外资持股0.01%至49.99%、50%至99.99%、100%外资持股。
商业厅在法定权限内收集相关信息,仅提供企业概况,并不代表认定任何企业违法。
资料不等于指控企业违法:
移交数据,并不代表企业、投资者已经违法,也不代表泰国股东一定充当了人头代持。仅凭这份数据,无法证实存在非法股权代持行为。信息共享的目的,是让各国使馆监管本国在泰投资人。
人头代持罪名对应的刑罚:
根据泰国第36条法律,泰国公民收钱充当人头股东,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并处10万至100万泰铢罚款,或两项处罚并罚。外国人未经许可在泰经营同类业务,依据第37条也将面临同等处罚。商业厅呼吁外商、投资顾问遵守泰国法律,同时劝诫参与人头代持的泰国民众停止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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