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10月15日宣布受理涉及联邦一次性塑料制品禁令的上诉,将审查联邦政府把塑料制品列入《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有毒物质清单的决定是否合法。 #加拿大
这起诉讼由加拿大塑料合理使用联盟及陶氏化学加拿大公司、帝国石油公司和诺瓦化学公司等企业提出。
联邦政府2021年将“塑料制成品”列入有毒物质清单,随后于2022年开始分阶段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六类一次性塑料用品,包括塑料购物袋、餐具、特定外卖食品容器、饮料罐塑料提环、搅拌棒和吸管。部分供特殊需要使用的可弯曲吸管获得豁免。
联邦法院2023年裁定,政府将塑料制品整体列为有毒物质的决定过于宽泛,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所有塑料制品都会造成危害,并认为相关决定超越联邦权限。
不过,联邦上诉法院今年1月30日一致推翻原判,认为政府有足够证据支持将塑料制品列入有毒物质清单。上诉法院同时指出,将塑料制品列入清单与随后对特定产品实施限制,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步骤。
最高法院此次只是批准受理上诉,尚未对禁令是否合法作出最终裁决。现行一次性塑料用品禁令继续有效,最高法院尚未公布开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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