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永隆省第四区域人民法院对被告阮文宝忠以违反道路交通参与规定罪开庭审理。他是致14岁女学生阮玉宝珍死亡的肇事卡车司机,法院安保严密,出席人员须过安检。
当天7时15分,忠由家人送至法院,因身体虚弱被搀扶入庭。被害人母亲阮氏贤带三个孩子携遗像到庭,8名维权律师中6人到场。庭上忠多次称不知父母、妻儿姓名及住址,但否认曾犯罪。证人称事发后同学叫其下车救人,司机仍坐车上大声斥骂,约5分钟后才下车将女生送医。家属索赔超15亿越盾,被告母亲不同意。检方建议判处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监禁。此前该案已两次延期、一次改期。
起诉书称,2024年9月4日9时45分左右,忠驾卡车在901省道越入左侧车道超车,致对向车道14岁女生N.紧急刹车,后方宝珍所乘电动车撞上,宝珍死亡。事后诉讼机关认为非忠过错未立案。2025年4月28日,宝珍父亲携自制枪支到忠家开枪后自杀,父亲死亡,忠重伤,鉴定损伤比例90%。父亲去世后,公安部和最高检重新审查,认为原决定依据不足。2025年5月7日永隆省公安立案侦查,认定忠违规超车是事故原因,6月26日对其追诉。
⚠️三次开庭才走到论罪,迟来的审判能否告慰逝者,仍要看判决是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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