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自 2026 年 11 月 15 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本市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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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DO的互联网记忆 北京市人大通过《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中央空管部门已将北京市全境划为管制空域。未来可在延庆划定专门飞行场地。 现有存量无人机所有者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实名登记、三个月内完成信息核实,完成后方可携带进出北京。已核实的无人机丢失损毁需办理核销。 除上述存量无人机外,禁止携带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包括寄递和铁路民航私家车等交通方式。禁止向行政区域内人员销售无人机及部件。 六环内同一地址不得存放超过3架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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